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2010年教育系统全面落实新机制改革措施和实施贫困学生救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一、及时协调下达控制指标。春秋季开学前,市教育、财政部门积极联系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时将省上下达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发放教科书学生控制指标、寄宿生贫困学生补助指标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县区,并就做好教科书免费发放和寄宿生贫困学生审定等工作提出要求。各县区教育、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根据本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将下达本县区的贫困学生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及学校。
二、认真开展界定审报工作。各县区教育、财政、乡镇、村组及学校,按照贫困学生界定标准、程序,认真开展了界定审报。经学生申请、学校初评、村组联评公示、乡镇审核、学校乡镇分别公示、县区教育及财政部门审核上报等程序,及时完成贫困学生的界定上报。
三、及时划拨补助资金。市县教育、财政部门及时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和资金拨付渠道,将中、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通过“基础教育专项资金专户”拨付到县区及学校。2010年,全年共为75.2万人次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补助生活费1.18亿元。
四、实施贫困学生救助。一是通过新闻媒体、上街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救助对象及标准、申报申批程序、资金筹措划拨、领取发放等政策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扎实认真地组织了实施。2010年共为3.02万名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2256万元,为1.15万中职学生免学费1849万元,为1.1万名在校贫困高中学生发放资助金479万元,为1164名考入二本以上贫困学生发放入学救助金582万元,为12415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330万元。通过一系列救助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解决贫困家庭的燃眉之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