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4〕158号
宝鸡市教育局
转发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开展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开展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通知》(陕教语〔2014〕3号)转发你们,并就我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全市中小学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厅《通知》精神,高度重视以“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为主题的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在总结以往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和汉字听写大赛成功经验、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制定本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县区和局直中小学务必于5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管科),保证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认真组织,扎实工作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底,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全市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安排和推荐的参考资料,自主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兴趣小组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多元化活动平台,广泛动员,层层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竞赛和展示活动,做到课堂内外结合,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并要建立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二)本次规范汉字书写活动以县区组织为主,市上不再进行统一比赛。金、渭、陈三区教体局须按省上要求分别组队,届时代表我市参加省上比赛(渭滨区——高中组,陈仓区——初中组,金台区——小学组)。
(三)9月上旬,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局直中小学上报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工作总结及活动照片、视频资料、媒体宣传情况等。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为加强对本次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领导,市教育局、市语委办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督查指导。
组 长:苏永兴 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副主任
副组长:杨存科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办主任
成 员:应保全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安景瑜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副科长
樊甲智 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干部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辖区内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长效化、常态化有序进行。
四、 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推荐的参考资料《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繁简字对照字典》《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规范笔顺》《小学生300基本字学习手册》,由语文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及学校在师生自愿的基础上,联系当地新华书店订购。
(二)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中小学在组织活动中的好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师管科。
联 系 人:樊甲智 联系电话:3262692
邮 箱:bjyw0917@163.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4日

宝鸡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35份
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开展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活动的通知
陕教语〔2014〕3号
各市(区)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推进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和教育部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全省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师生汉字书写的兴趣,提高规范使用汉字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和理解,坚定他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以“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为主题,通过书写汉字、解读经典,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强化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由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语文出版社主办,陕西教苑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承办。省教育厅语工处负责协调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小学中低年级段。
立足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开展启蒙教育。结合语文教材特别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须背诵的经典篇目(1-2年级和3-4年级各50篇)等,落实教育部关于“3至6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的要求,引导学生认识常用汉字,养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主动识字、规范书写的习惯,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偏旁部首及笔顺规则,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初步了解中华传统礼仪,培养学生“一笔一划写字,端端正正做人”的态度,培育对家乡、对自然、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亲近感。
(二)小学高年级段。
结合语文教材特别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须背诵、默写的经典篇目(5-6年级为60篇)等,落实教育部关于“3至6年级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书法课”的要求,培养学生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规范、端正、整洁、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并能用毛笔书写楷书,理解汉字的文化含义,体会汉字优美的结构艺术。
(三)初中阶段。
结合语文教材特别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须背诵、默写的经典篇目(7-9年级为80篇)等,训练学生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联合地方书法家协会、政协书画室等,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注重古代诗词和浅易文言文的积累、感悟与运用,提高欣赏品位,了解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认识中华文明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增强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力和认同度。
(四)高中教育阶段。
1. 普通高中教育:立足语文教材特别是《全日制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古诗文篇目(40篇)和课外读物(阅读量不少于150万字),结合高中语文选修课程(即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等专题)以及相关的兴趣小组、班团队活动等,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提高古典文学和传统艺术鉴赏能力,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
2. 中等职业教育: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一步加强语文实践,培养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通过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接受优秀文化的熏陶,为促进职业生涯发展和继续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五)高等教育阶段。
结合大学语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以及相关社团活动、党团组织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等,引导学生研读思想文化重要典籍,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进而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等工作,突出导向性、公益性、群众性原则,精心部署、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并认真做好氛围营造、典型培育和经验总结,确保书写教育活动长效化、常态化有效推进。
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将在西安举行“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具体安排详见附件),通过“听说读写”直观展示和评价不同学段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规范程度和传统文化底蕴。
附件:“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活动安排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
陕西省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内容
大奖赛题库由语文出版社组织专家研制,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8105个规范汉字为核心依据。要求选手做到书写规范、工整,笔画顺序正确。
参考资料:除不同学段的语文课程教材外,推荐使用语文出版社《通用规范汉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繁简字对照字典》《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规范笔顺》《小学生300基本字学习手册》以及《新华字典》(第11版)。
二、参赛组别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大学组。
三、进度安排
(一)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8月底前,各地、各学校自主开展汉字书写教育活动,遴选推荐参赛队伍。请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各中职学校务必于20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将本地(校)的活动组织方案报省教育厅。地址:陕西省教育厅4楼413室,电子邮箱:sxjytygc@163.com。
(二)2014年9月1日起,启动小学、初中和高中组的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以12市区(含韩城市教育局)为单位报名参赛,各组设12支参赛队,各队由5名选手(4名学生加1名指导教师)组成。
(三)2015年1月初,启动中职组和大学组的规范汉字书写大奖赛。以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各队5名选手(4名学生加1名指导教师)。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奖赛将根据竞赛成绩分设不同组别的团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并根据前期活动的组织情况、活动成效等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党团组织、学生会、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实践活动等载体,从班级到校到县、市,自下而上地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做到课堂内外相结合,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2. 省级比赛的竞赛规程和比赛规则及其他具体安排另文通知。请各市(区)教育局于9月中旬上报本地开展活动的总结、背景资料(活动照片及视频资料、媒体宣传情况等)以及参赛队报名表;请各高校、中职学校于12月初上报本校开展活动的总结、背景资料(活动照片及视频资料、媒体宣传情况等)以及参赛队报名表。
3. 本次活动的参考资料由语文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请各市(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在师生自愿的基础上,联系当地新华书店做好征订工作。咨询电话:029-85296814
各地、各学校在工作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联系。
联 系 人:省教育厅语工处 刘白燕 何 银
联系电话:029-88668681 88668682
电子邮箱:sxjyty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