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7月6日下午,从岐山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会上传来喜讯,该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宝鸡市语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平(左)为岐山县授牌
近年来,岐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按照《宝鸡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依据》要求,突出抓好党政机关、中小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县累计开展普通话培训2800多人次,1882名干部职工通过普通话等级测试取得等级证书,创建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8所,全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窗口服务单位普通话达标率100%,不规范用字整改率达到95%以上,普通话普及和用字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宝鸡市语委评估组视察岐山县语言文字示范一条街
7月5日—6日,宝鸡市语委评估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实地检查了岐山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19个单位,召开座谈会20场次,查阅资料300余盒(卷),并查看了电视节目和广告、岐山政务网、县城门店招牌、公交站牌、户外广告、超市商品标签等规范用字情况,对该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

召开评估反馈大会
在7月6日下午召开的评估反馈会上,市语委评估组认为岐山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常态化推进机制初步形成;宣传广泛,语言文字知识和政策法规深入人心;重点突出,推广普及普通话卓有成效;特色明显,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经评估组综合考评、量化赋分,市语委研究,决定授予岐山县“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称号。(文图/马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