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召开民办学校及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等法规文件,贯彻落实1月10日市政府召开的规范全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专项问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5月5日上午,陈仓区教体局召开全区民办学校及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全区所有镇街教育专干及全区所有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含有证机构和无证机构)举办者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了《宝鸡市陈仓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宝鸡市民办培训类学校设置标准》以及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文件,对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进行了解读;对民办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做了专题辅导,要求各镇街在上一阶段摸底的基础上,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和初审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区联合执法小组请示汇报,努力推动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区教体局张立副局长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民办文化教育机构举办者要学法、懂法、守法,积极落实镇街检查提出的整改任务,要规范办学,合法办学。二是各镇街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把握标准,结合辖区实际,指导和督促整改,分类整治,分类上报。三是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对扎实开展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顿活动,实现“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影响一批”的效果,积极营造民办教育良好办学环境,为全区、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